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丽水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与产生办法》的通知精神,丽水市教育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3月下旬召开,根据代表名额、委员候选人名额、经审委员候选人名额,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
代表4名,委员候选人1名,经审委员候选人1 名。
二、代表条件及委员条件
(一)代表条件
1.我校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发展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中做出成绩;
3.能密切联系群众,受广大教职工信任和拥护;
4.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工会工作。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心工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为广大教职工信任和拥护。
三、代表及委员推荐办法
1.推荐代表候选人。各二级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推荐代表4名,于9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上报校工会。
2.产生代表候选人。校工会根据各二级工会上报名单进行统计,根据得票从高到低产生代表候选人5名。
3.选举代表和推荐委员候选人。10日召开工会委员会议,采用差额办法,选举产生正式代表4名。在正式代表中推荐委员候选人1 人,经审委员候选人1人。
3月9日下班前,各二级工会将代表推荐名单报送校工会(纸质稿盖章交校工会50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杨晓谙钉钉)。
附件:丽水市教育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docx
校工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