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
根据《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试行)》(丽学院工会〔2019〕21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工会基层组织考核和先进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工会集体4个,从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中评选产生。
2.先进文体协会4个,从教职工文体协会中评选产生,2020年新成立的协会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工会工作者12名,其中4名由获选工会先进集体的二级工会主席直接产生,其余名额从校院两级工会工作者(包括工会组长、校院两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工会财务人员)中推荐评选产生,每个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推荐参评名额不超过1名,校工会可直接推荐1-2名。
2.工会(协会)积极分子57名,其中4名由获选先进文体协会的会长直接产生,其余名额根据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基层组织,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考核和评选办法
先进工会集体、先进文体协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协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办法,遵照《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试行)》执行。
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和教职工文体协会3月19日前完成考核自评和评优推荐工作,学校考核和联评等工作由校工会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工会将《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评审表》(附件4)《工会(协会)积极分子推荐评审表》(附件5)电子版,各文体协会将《教职工文体协会自评表》(附件6)《工会(协会)积极分子推荐评审表》(附件6)电子版于2021年3月19日前报送至朱宏彪钉钉,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报送给行政楼511室朱宏彪老师。
附件1:中国教育工会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中国教育工会丽水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