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代会代表团、单位,各位教代会代表: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四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近期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和《丽水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现就第四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13日—3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提案内容应是事关学校办学、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以及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学科、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或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要求
1.代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保证提案的代表性、可行性和规范性,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建议具体、条理清晰。
2.提案必须至少两名正式代表附议,提案需包含三个部分:
(1)提案题目,即提出解决什么问题。提案题目使用“关于……的建议”的格式,字数一般应控制在20个字以内。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四、提案提交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对本代表团的提案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初审合格后由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教代会提案委,将电子稿发送提案委程炜钉钉,纸质材料送行政楼115,联系电话:13625887258(667258)。
丽水学院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