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
根据《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试行)》(丽学院工会〔2019〕21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工会基层组织考核和先进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工会考核
1.自评。2月28日前,各二级工会完成《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分表》并上交。
2.满意度测评。3月4日前,校工会组织各二级工会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3.校工会委员评分。3月4日前,校工会委员对各二级工会进行打分。
4.综合评分。3月4日前,校工会根据以上三项分数累计,确定二级工会年度考核总分。
二、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名额
根据《丽水学院二级工会年度考核评优办法(试行)》要求,先进工会集体一般不超过二级工会数的30%,先进文体协会一般不超过文体协会数的30%,优秀工会工作者一般不超过工会工作者的10%,工会(协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会员数5%。具体评优名额如下:
1.先进工会集体4个。
2.先进文体协会5个。
3.优秀工会工作者8名,其中4名由获选工会先进集体的二级工会主席直接产生,其余名额从校院两级工会工作者、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再联评。
4.工会积极分子51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5.文体协会积极分子21名,其中5名由获选先进文体协会的会长直接产生,其余名额根据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协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1.先进工会集体
(1)考核初选。根据二级工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先进工会集体评选入围对象6名。
(2)校工会评选。3月中旬,通过现场工作总结汇报,由校工会委员会评选产生校先进工会集体。
2.先进文体协会
(1)自评申报。3月2日前,各协会自主申报,填写《丽水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自评表》(附件3)并上交材料。
(2)网络初评。3月4日前,根据各协会总结和自评表等材料,校工会全体委员通过网络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评优指标数的1.5倍确定先进文体协会初选入围对象7名。
(3)现场评选。3月中旬,通过现场工作总结汇报,由校工会委员会评选产生校先进文体协会。
3.优秀工会工作者
(1)校院二级工会、专委会可推荐不超过1人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填写《丽水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评审表》(附件4),3月4日前报校工会审核。
(2)校工会联评。3月中旬,校工会委员会评选产生校优秀工会工作者。
4.工会(协会)积极分子
(1)工会(协会)积极分子评选。3月4日前,个人填写《丽水学院工会(协会)积极分子推荐评审表》(附件5),工会(协会)进行评选推荐,产生工会(协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报校工会。
(2)校工会审定。校工会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校工会(协会)积极分子。
四、材料报送要求
相关材料按上述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电子稿发蓝慧珍钉钉,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报送给行政楼502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中国教育工会丽水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